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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验收纺织专项项目的通知

  第六条 验收内容:

  (一)投资完成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应当编制好决算;

  (二)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三)工艺水平、产品水平、质量及生产能力情况。

  第七条 验收程序。由项目承担单位向省发改委工业经济运行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河南省纺织专项项目验收申请表》,省工业经济运行局据此组织验收。

  第八条 竣工验收应当成立验收组,由工业经济运行局等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

  第九条 验收组负责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听取有关单位的工作报告,审阅项目档案资料并实地查验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和使用情况,并对投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质量和投资效益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复验。

  第十条 验收组应当向省发改委工业经济运行局提出验收意见,省发改委工业经济运行局据此做出验收鉴定,向企业发出《河南省纺织专项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并报国家国家发改委备案。

  附件2
  河南省纺织专项项目验收申请表

  申请验收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项目名称

编 号

计划类别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单位地址

单位性质

项目责任人

项目起始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

验 收

形 式

验 收

时 间

验 收

地 点

项 目 主 要 参 加 单 位

1.

2.

3.

验 收 文 件 和 资 料 目 录

1、项目实施工作报告2、技术研制报告3、经费决算报告4、测试报告5、用户使用报告等相关证明附件。

市 工 业 主 管 理 部 门 意 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省 发 改 委 主 管 处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省 工 业 经 济 运 行 局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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