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应急管理专家组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8〕8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技术研究和应急管理理论研究,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大力推进公共安全建设,加快应急管理人才培养,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自治区应急管理专家组。第一批专家组成员40名,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3大类26个领 域。其中自然灾害10名、事故灾难18名、公共卫生12名,现将专家组名单通知如下(每一类别专家按姓氏笔划排序)。
一、自然灾害类(10名)
组长:张志良(自治区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成员:王 旭(自治区气象局正研级高工)
王志军(自治区草原监理总站站长、草原防火办公室主任)
门国发(自治区地矿局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总工)
于德胜(自治区地矿局地质调查院水环部主任)
何 清(中国气象局乌鲁木齐沙漠气象研究所常务副所长)
宋立军(自治区地震局应急救援处副处长)
赵 伟(自治区水利厅副总工程师)
赵红山(自治区植物保护站站长)
雍 红(自治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二、事故灾难类(18名)
组长:李志农(自治区交通厅总工程师)
成员:于国欣(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研究室主任)
开赛江(新疆电力公司副总工程师)
白 钢(新疆市政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
田胜荣(新疆哈密煤业集团力拓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李文莉(自治区专用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许月英(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
刘新春(中泰化学股份公司副总经理)
余春青(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科长)
陈德和(自治区建设厅安全监督总站高级工程师)
杨 熙(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院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