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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老龄办关于继续开展2008年度“银发无忧”保障工作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营造关爱、孝敬老人的良好社会氛围,有效保障老年人的人身安全,使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更加幸福安康。通过开展“银发无忧”活动,努力探索建立和完善综合养老保障体系以及防范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障机制,让全社会都来关心、爱护老年人,支持、参与老龄工作,从而推动上海的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二、实施原则及形式

  根据“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银发无忧”工作总体上按照政府协助、企业让利、市场化运作的原则进行,以团险的形式参加。

  三、主要内容

  2008年度的“银发无忧”保障工作仍以本市50周岁以上常住人口为主要对象,责任范围为被保险人遭受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骨折、残疾或身故。同时新增加了旅游意外身故和特定地点就餐造成的食物中毒医疗与身故保障等三项保障内容。此外,增加了老年人骨折的保障力度,将原骨折津贴500、300、100元三档改为500、400、300、200和100元五档。“银发无忧”标准保费仍为20元/份。保障期限与往年相同,为本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9月30日。今年,上海市老年基金会和上海市民帮困互助基金会仍将出资为困难独居老人购买,各区名额分配另附。

  四、实施办法

  2008年度“银发无忧”保障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培训阶段(7月下旬-8月上旬)

  1、召开2008年度“银发无忧”保障工作部署会;

  2、保险公司派专人对各区(县)老龄办、居(村)委干部及相关涉老工作人员开展培训;

  3、向各区(县)老龄办、居(村)委及相关组织或部门发放宣传资料、登记表及汇总表等。

  第二阶段:登记、购买阶段(8月15日-9月25日)

  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前往所在居(村)委会或相关涉老组织登记购买。由基金会出资购买的,由各居委会根据要求进行排摸,确定困难老人名单,经街道老龄办、区老龄办审核后统一由居委会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阶段:统计、汇总阶段(9月25日-9月30日)

  采取逐级汇总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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