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8)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粮食加工环节和粮食食品安全进行监管,严肃查处无证生产、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

  (9)市民政局负责社会救济对象的基本口粮救助工作;并根据应急需要协助做好低保户的粮食供应。

  (10)市统计局负责监测、统计与应急工作相关的粮食生产等情况。

  (11)农发行省分行营业部负责落实采购、加工、调运、供应应急粮食所需贷款。

  (12)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发布、新闻报道,通过正确的舆论引导,安定人心,维护社会稳定。

  (13)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应急状态的需要,在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2.2 县(市)、区粮食应急指挥部职责

  组织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工作,建立完善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和粮食应急防范处理责任制,及时如实上报信息;安排好辖区内的粮食应急投放网点,形成有效的供应保障网络;安排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证粮食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在本区域内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首先要启动县(市)、区粮食应急预案。如果没有达到预期的调控效果或应急状态升级,由县(市)、区粮食应急指挥部提请市粮食应急指挥部进行调控。市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要按照市粮食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完成各项应急任务。

3 预警监测

  3.1 市场监测

  市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全市粮食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市内粮食市场供应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变化情况,及时报告主要粮食品种的生产、库存、流通、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为制定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建立粮食流通工作专家咨询会议制度,分析、预测粮食市场走势,提出适合我市实际的粮食工作意见和建议供政府决策。市场监测应充分利用各单位现有的信息资源,加强信息整合,实现信息共享。

  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及粮食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分析,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市场监测情况。特别要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跟踪监测,出现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