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较大粮食应急状态(Ⅲ级)
本市主要粮食品种在1-2个县(市)、区的县城所在地出现应急状态,已经引发全县及周边地区出现粮食市场波动,以及县(市)、区政府需采取应急措施处置的情况。
1.2.3 重大粮食应急状态(Ⅱ级)
在昆明市区(含五华、盘龙、西山、官渡任何1个区,即四区联动模式,下同)或者本市3个以上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出现粮食应急状态,已超过县(市)、区政府的处置能力和需要市政府处置的情况。
1.2.4 特别重大粮食应急状态(Ⅰ级)
全省、全国范围内粮食供应紧张,已超过市政府处置能力和省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国家级粮食应急状态处置的情况。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成品粮及食用植物油的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各负其责。本市粮食应急工作实行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县(市)、区要相应建立粮食应急机制,切实承担本地粮食应急供给任务。市粮食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并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做好应急时的各项工作。
(2)科学监测、预防为主。要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利用现有的粮食信息监测网络,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并逐步建设和完善粮食信息系统,不断强化预防和监测的能力。
(3)快速反应、注重实效。要形成粮食应急快速反应机制,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要立即做出反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情况,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果断,取得实效。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市粮食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由市长担任
副总指挥:分管副市长、市粮食局局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经委、市粮食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统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发行省分行营业部有关负责人。
市粮食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粮食局局长兼任。发生应急状态时,及时启动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和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区粮食主管部门抽调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