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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中村改造土地公开交易办法的通知

  (二)对“城中村”改造范围的专项调查

  按照《昆明市城中村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区(县)政府组织编制拟改造片区的“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其中,对于改造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要进行调查勘测,主要包括:改造范围内土地权属、集体土地、国有划拨土地、国有出让土地(含年限)的范围、面积、位置、用途(用途如村民住房用地、市场用地、乡镇企业用地等)等情况,需附图说明。同时,提供土地证复印件。

  (三)编制片区“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

  按照《昆明市城中村改造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四)报批片区“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

  按照《昆明市城中村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片区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进行报批,经批准后报昆明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列入年度改造计划。

  (五)土地征收和收回

  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基础上,以区(县)人民政府为主体办理“城中村”改造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手续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手续。

  1.集体建设用地的报批

  由区(县)政府根据片区“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开展勘测定界及按程序开展土地征收报批前期工作,备齐相关材料后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市国土资源局审查报件资料,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市政府审核。市政府审核同意后将报件资料转呈省政府审批,并将报件资料报送至省国土资源厅。需提交以下文件:

  --文字资料:

  (1)区人民政府请示文件;

  (2)区人民政府对征地补偿标准合法性、安置途径可行性及开展征地程序的报告;

  (3)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的批复;

  (4)区国土资源部门的审查意见;

  (5)一书一方案(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及征收土地方案);

  (6)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含勘测定界图);

  (7)规划条件(由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

  (8)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或征收土地公告,集体经济组织关于征地补偿标准的意见;

  (9)拟征收土地权属汇总表;

  (10)征地听证相关材料(告知书、回执、听证会议纪要等)。

  --图件资料:

  (1)标注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现状图(1∶10000分幅图);

  (2)标注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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