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及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
(银政发〔2008〕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改进行政许可方式,减少审批环节,为建设西北地区最适宜居住、最适宜创业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今年以来我市对2007年《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及决定保留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银政发2007[82]号)公布的市直27个部门实施的225项行政许可事项依法进行了清理。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市直部门已公布保留的225项行政许可事项中,对6项行政许可予以取消,对11项行政许可事项予以调整,其中有5项行政许可合并成2项,5项调整县区行使许可权,1项改变管理方式。银川市确定市直各部门实施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许可事项为210项。
附件:
1、银川市人民政府第七批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银川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3、银川市人民政府决定公布的现行有效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二○○八年七月二日
附件1
银川市人民政府第七批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部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清理意见及法律依据
| 备注
|
劳
动
局
| 1
| 《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核发
| 已不符合实际管理情形
| |
2
|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性质认定
| 已不符合实际管理情形
| |
文
广
局
| 3
| 文化市场经营许可
| 已不符合实际管理情形
| |
农
牧
局
| 4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职责划分在自治区
| |
5
| 畜禽人工受精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核发
| 职责划分在自治区
| |
6
| 异地引进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检疫
| 职责划分在自治区
| |
附件2
银川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部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清理意见及法律依据 | 备注 |
园林局 | 1 | 林木采伐许可 | 职责划分给县区 | |
公安局 | 2 |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和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许可 | 合并为一项,名称改为:消防安全许可 | |
3 | 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 |
4 | 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 |
农牧局 | 5 | 渔业养殖许可证核发 | 职责划分给县区 | |
6 | 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 | 职责划分给县区 | |
7 | 动物诊疗许可 | 职责划分给县区 | |
8 | 民办民营农业技术推广组织的技术资质证书核发 | 职责划分给县区 | |
9 | 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审批 | 改变为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 |
10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合并为一项,名称改为: 农作物种子(商品草种、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 |
附件3
银川市人民政府决定公布的现行有效行政许可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