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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临安市昌化溪(昌化段)防洪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临安市昌化溪(昌化段)防洪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浙发改农经〔2008〕222号)


临安市发改局:
  你局《关于上报临安市昌化溪(昌化段)防洪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临发改〔2007〕109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就该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昌化溪流域处于我省暴雨中心,洪水峰高量大,河道坡陡流急,昌化镇洪水灾害频发。为了提高该流域的防洪能力,促进昌化镇城镇建设和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施昌化溪(昌化段)防洪工程是必要的。
  二、工程任务以防洪为主,结合改善水环境。工程主要兴建昌化溪干流左岸防洪堤5655m(包括主城区昌化大桥至青山潭段堤线南移)、右岸防洪堤5906m,及后营溪、平度溪、虞溪、紫溪等主要支流防洪堤8074m;兴建平葛、青山潭、南屏等3座翻板闸坝,扩建东升堰等。干流堤防设计标准左岸为50年一遇、右岸为20年一遇,支流堤防设计标准为10年一遇。
  三、工程总投资22798万元,建设资金由临安市筹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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