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德化县中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8〕70号)
德化县中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和公司住所的申请材料以及泉州市贸发局初审意见收悉。根据《
典当管理办法》第
十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公司变更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由陈彩国变更为黄清瑞,公司住所变更为“德化县龙浔镇瓷都大道6号楼”。你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变更后股本结构为:德化县华联电器贸易有限公司出资275万元;德化县中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出资245万元;陈采茂出资110万元;苏浩玮出资120万元;赖丽珍出资250万元。
请持本批复及《典当经营许可证》(编号:35045A10005)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并于变更后15日内将特行证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分别寄送我委和泉州市贸发局。新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待商务部统一换发,领取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