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大田县石牌镇三坊煤矿改建项目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大田县石牌镇三坊煤矿改建项目的批复
大田县石牌镇三坊煤矿:
根据《
煤炭法
》、《
开办煤矿企业审批办法
》的相关规定,经三明市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的初审和我委组织专家审查,同意你矿改建项目的立项申请。矿井保有储量为115.5万吨,设计可采储量85.3万吨。矿井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服务年限9.5年。矿井分东、西两块段,西块段划为一、三、四采区,东块段为二采区。矿井开拓方式为分区斜井开拓。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