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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安市热电联产专项规划的批复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安市热电联产专项规划的批复
(闽发改交能〔2008〕447号)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要求审批〈永安市热电联产专项规划〉的请示》(明发改投资〔2008〕111号)收悉。根据我委专题会议纪要[2008]28号印发的《永安市热电联产专项规划》审查会议纪要和专家意见,《永安市热电联产专项规划(审定稿)》已修编完成。经研究,现对永安市热电联产专项规划批复如下:

  一、规划的集中供热负荷为《永安市供热专项规划》中的工业热负荷。规划近期(2013年)平均热负荷403t/h(其中高参数80t/h,低参数323t/h);远期(2020年)平均热负荷574t/h(其中高参数98t/h,低参数476t/h)。

  二、为实现节能、节水、节约用地以及环境治理的目标,增强福建电网三明地区电源支撑,根据热负荷量、负荷特性以及供热机组运行特性,规划永安发电公司2×300MW“上大压小”项目作为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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