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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安市供热专项规划的批复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安市供热专项规划的批复
(闽发改交能[2008]446号)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要求审批〈永安市供热专项规划〉的请示》(明发改投资〔2008〕110号)收悉。根据我委专题会议纪要[2008]28号印发的《永安市供热专项规划》审查会议纪要和专家意见,《永安市供热专项规划(审定稿)》已修编完成。经研究,现对永安市供热专项规划批复如下:

  一、永安市是我省重要的工业城市和能源、原材料生产基地。现状热负荷主要为工业、民用及三产热负荷。其中居民及三产热负荷分布较为分散。工业热负荷集中在尼葛开发区,区内已形成纺织、化纤、化工等工业集中区,产业链完整,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目前,尼葛开发区最大热负荷已超过208吨/小时。

  规划区内现有永安亿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2.5万千瓦机组进行集中供热(计划在2009年关停),最大供热能力为180吨/小时;区内自备锅炉总容量28吨/小时,锅炉效率低下,大部分锅炉未设除尘器或除尘器运行效果差,对环境影响大。为适应经济发展需要,保障开发区热源供给,控制污染排放和优化园区用地,对永安市进行供热规划和建设是非常必要的。

  二、规划的集中供热负荷为工业热负荷。规划近期(2013年)平均热负荷403t/h(其中高参数80t/h,低参数323t/h);远期(2020年)平均热负荷574t/h(其中高参数98t/h,低参数476t/h)。

  三、为实现节能、节水、节约用地以及环境治理的目标,增强福建电网三明地区电源支撑,规划建设集中供热、热电结合的大型电源。鉴于永安发电公司2×300MW“上大压小”项目选址位于尼葛开发区内,地理便利,且已取得国家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意见,根据热源布局原则,规划永安发电公司“上大压小”项目按热电联产考虑,将其建设成新的热源点。下阶段工作中应根据负荷量、负荷特性以及供热机组运行特性确定机组选型。

  四、请永安市将该供热专项规划列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协调相关建设条件,制定并落实实现尼葛开发区联合集中供热的保障措施。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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