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表彰2004-2007年度全省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闽人发[2008]90号)
各市、县(区)人事局、老龄委办公室:
2004年以来,全省老龄工作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的作用,增强责任意识,把握发展机遇,采取有效措施,主动融入海西建设,老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广大老龄工作者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老龄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大局,认真履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心全意为老年人服务,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构建老龄工作大格局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全省老龄工作部门和老龄工作者的积极性,经省人事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对厦门市老龄委办公室等8个单位、黄木炎等12位同志予以表彰,分别授予“福建省老龄工作先进集体”、“福建省老龄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加倍努力,奋发作为,进一步推动我省老龄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全省各级老龄工作部门和广大老龄工作者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学习他们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坚定不移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努力;学习他们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业务工作能力;学习他们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始终坚持“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学习他们克服困难、团结协作,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学习他们严以律己、清正廉洁,不断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我省老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4-2007年度福建省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福建省人事厅
福建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九日
附件:
2004--2007年度福建省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