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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06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06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闽发改农业[2008]466号)


福州、漳州、泉州、莆田、宁德市发展改革委:

  你们上报的要求审批2006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和省水利厅有关2006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闽水计财[2008]36号、闽水计财[2008]37号、闽水计财[2008]39号、闽水计财[2008]40号、闽水计财[2008]32号)等均收悉。经研究,现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一)福州市

  1、福清市新厝镇的双屿、界下、东楼、棉亭、蒜岭、新厝、灶、江兜、大澳等9个村。

  2、闽侯县洋里乡的友泉、林洋、延洋、仙洋、梧洋、长基、刘地、坪古洋、金田等9个村。

  3、闽清县白樟镇的樟山、白南、云渡、前庄、下炉、半山、白洋、园头、小园等9个村及白樟居委会。

  4、永泰县嵩口镇的中山、道南、月阙、邹湖、芦洋、下坂等6个村及街道居委会。

  5、罗源县碧里乡的连澳村。

  (二)泉州市

  1、惠安县黄塘镇的谢厝、后西、省呤、后郭、前郭、黄塘、下坂、松溪等8个村。

  2、南安市洪梅镇的三梅、霞峰、梅新、梅溪、洪梅等5个村。

  3、安溪县桃舟乡的桃舟、达新、吾培、下格等4个村,白濑乡的下镇、寨坂、长岐等3个村。

  4、永春县蓬壶镇的美山、西昌、高丽、美林、八乡等5个村,石鼓镇的东安、大卿、半岭等3个村。

  (三)漳州市

  1、平和县国强乡的高坑、延山、碧岭、古爽等4个村。

  2、云霄县东厦镇的浯田、荷东、荷西、荷中等4个村。

  3、芗城区浦南镇的双溪、光坪、松洲、谢坑、宏道等5个村。

  4、东山县:(1)樟塘镇的樟塘、港西、湖尾、古港、前马、后马、南埔、下湖、南山等9个村;(2)铜陵镇的铜兴村和大沃渔港。

  5、漳浦县前亭镇的墟仔、大社、庄厝、崎沙、后蔡、刘下、顶埕、江口、洛运、田中央、桥仔头等11个村。

  6、龙文区蓝田镇的蓝田、圳头、东屿等3个村。

  7、南靖县:(1)船场镇的船场、西坑、上汤、下山、张坑、赤坑、龙水、冷下、下岭、梧宅、世禄等11个村;(2)龙山镇的涌北、涌口、东爱等3个村;(3)山城镇的汤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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