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整改落实阶段(7月1日~7月31日)。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紧紧围绕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个人的整改措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基层行政执法单位的整改措施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整改措施确定后要通过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自觉接受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联系本单位实际,有针对地组织依法行政知识考试,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对考试不及格者,要暂停行政执法资格,经再次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对经过审核确认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合格执法人员重新登记。

  (四)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8月31日)。各县市区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要组成检查组,对基层行政执法机关的教育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市政府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随机抽查基层行政执法机关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把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对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敷衍了事、消极被动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确定教育活动的重点,及时宣传教育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解决教育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总结教育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市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办和情况综合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每月要向市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活动开展情况,教育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总结材料。
  (二)要统筹兼顾,务求实效。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把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与市委“情系民生、勤政廉政”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紧密结合,与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紧密结合,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结合起来,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提高针对性,突出实效性,切实做到学习教育和行政执法两不误、两促进。
  (三)要强化教育,边学边改。要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对照典型找差距,解决存在的问题。本着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错误的执法理念和行为,同时要掌握政策,不搞群众运动,不搞人人过关。
  (四)要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辅相成,不可或缺。通过文明执法实现严格执法,在严格执法中体现文明执法。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不是要减轻执法力度和降低执法标准,而是要通过细致有效的工作、坚持不懈的努力、亲民务实的作风来化解执法矛盾,从而达到坚持执法标准和提高执法效能的目的。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