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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规范执法行为,坚持高效便民。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强化服务。推行分类和动态的监管方式,按照行政相对人的守法记录,实施远距离、近距离或零距离管理,做到既严格执法、履行职责,又不执法扰民。
  尽量减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能够采取多种方式纠正违法、实现执法目的的,应当采取对行政相对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建立以教育为主的预警执法制度,推行网格化行政执法方式,明确执法岗位、执法责任,解决好基层行政执法机构岗位不固定、责任不明确等问题,消除行政执法中的盲点和死角。

  三、组织领导

  本次教育活动由市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各县市区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也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按照上下级领导隶属关系为主、指导关系为辅的组织方式,分级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教育活动的开展。

  四、时间安排

  这次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安排四个月时间,分为四个阶段,每阶段一个月。

  (一)学习动员阶段(5月2日~5月31日)。一是研究部署,制定方案。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逐级上报。各县市区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和活动方案于2008年5月5日前上报市政府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思想发动,广泛宣传。各县市区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要召开动员大会,并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教育活动氛围。三是学习讨论,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本系统、本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通过学习讨论,充分认识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重要性,端正执法目的,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四是形式多样,增强效果。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可采取观摩学习、举办行政执法理论研讨会、发出文明执法倡议、组织演讲团演讲等方式,提高教育活动效果。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6月30日)。全市各行政执法机关要认真开展“查执法理念、比执法作风、看执法行为”的讨论与交流活动,采取自己查、群众评的方法,分析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查找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行政相对人座谈或者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执法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单位和个人都要撰写执法情况分析材料,重点检查执法理念是否端正、执法作风是否文明、执法行为是否规范,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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