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关于开展伍家岗至云池公路改造工程项目行政效能监察方案的通知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召开效能监察项目协调小组会议,布置任务,提出要求,研究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在听取项目法人单位项目建设、管理情况汇报,召集干部职工座谈,宣传效能监察的目的和要求,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实施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督。对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及落实工作目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土地征用和拆迁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促进依法拆迁、文明拆迁,确保各项补偿政策落实到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省有关规定,监督检查基本建设程序、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的执行情况,并对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受理群众举报,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检查,对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三)检查审计阶段。施工过程中市审计局要提前介入。工程结束后,由市审计局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效益审计。效能监察项目协调小组综合评估后写出效能监察情况报告,提出效能监察建议。并向项目单位领导通报效能监察情况,下达《效能监察建议书》。
  (四)督促整改阶段。各单位依据《效能监察建议书》内容逐条整改,并报告情况。
  (五)检查验收阶段。效能监察项目协调小组对工程质量、勤政廉政情况进行综合检查验收,填写《效能监察实施结果报告表》,整理文件、材料,立卷归档。

  六、组织领导

  成立效能监察协调小组,由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沈东升任组长,市纪委常委伍新平、市交通局副局长郭天富任副组长。伍家岗区、猇亭区、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为成员单位,指定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日常工作由市监察局执法和效能监察室承担,负责组织协调,情况综合,检查督办等事宜。

  七、工作要求

  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项目法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工程效能监察,认真履行职责,明确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责任,把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加强资金管理使用、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协调配合、廉政勤政,以及全面完成征地拆迁和道路建设工程前期准备工作作为重点,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宣传工作,把政策讲清讲透,把工作做细做实,切实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拆迁单位和拆迁人员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坚持依法拆迁、文明拆迁,不得徇私枉法。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和建设单位的协调指导、检查督办,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同时要密切配合,大力协同,真正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市监察局不定期对有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因工作不力导致项目延期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