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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宜昌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宜昌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8]0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市劳动保障局制定的《宜昌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宜昌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市劳动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推进我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实施《就业促进法》为契机,建立以创业培训为基础,创业扶持政策为推动,创业服务为抓手的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新机制,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推崇创业,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引导扶持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全面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

  二、工作目标

  从2008年至2010年,以“造就千名小老板,带动万人大就业”全民创业活动为载体,全面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每年至少对4000人开展创业能力培训,扶持2000人成功创业,培育100名创业带头人,带动10000人实现就业再就业。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等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全民创业能力,优化创业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加大创业培训力度

  1、拓展创业培训对象。各地在继续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培训工作的同时,要面向大学生、复转退伍军人、农村富余劳动力、残疾人等不同群体,免费举办“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创业培训(简称SIYB创业培训)。

  2、创新创业培训模式。各地要按照统一的SIYB创业培训技术标准组织教学,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开发和选用具有地方特色的教辅资料,探索适合不同对象需求的培训模式,丰富创业培训的内容和手段,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三峡大学等院校要注重困难群体、青年、妇女和大学生各自的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创业培训,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开展百名返乡农民、百名三峡移民、百名失地农民创业培训试点工作。当阳市、枝江市、远安县、长阳自治县、五峰自治县作为返乡农民创业培训试点县市,夷陵区、秭归县、兴山县作为三峡移民创业培训试点县区,宜都市、猇亭区、伍家岗区作为失地农民创业培训试点市区,分别组织举办返乡农民、三峡移民、失地农民创业培训班,以创业培训带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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