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做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表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涉及委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重要调价政策和大额资金使用,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党组会前要充分沟通、交流、酝酿、讨论,党组会议形成决议后,党组成员要认真执行落实,坚决反对各行其是。每个党组成员都要树立大局意识,做到心想大局、服从大局、自觉维护班子团结统一。党组成员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自觉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多补台、不拆台,多沟通、不扯皮,多负责、不推诿,多协作、不猜疑,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精诚团结,真诚相待,同心同德谋发展、齐心协力抓工作。
五、做公道正派,公正用人的表率。坚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能力强、群众公认的人。坚决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党组要严格选拔干部程序,坚持做到“三个一”:跑官要官的一个不给,搞非组织活动的一个不提,托关系说情的一个不议;认真执行“四个不”:不经过民主推荐的不研究,不经过组织考察的不研究,不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不个人决定干部任免。党组成员要切实做到“五个要”:要严守纪律,不跑风,不漏气,不封官许愿;要任人唯贤,不任人唯亲;要五湖四海,不搞小帮派和团团伙伙;要公道正派,不拉关系,不搞小圈子,不徇私情;要以身作则,不在委系统内安排自己的子女和亲属。
六、做严于律己,廉洁从政的表率。党组成员要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委内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委主任办公会制度,传达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信息,交流通报委业务工作情况,对重大工作任务,分管业务的党组成员要及时主动与党组书记交流沟通,促进了解和掌握全面情况,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党组成员无特殊情况都要按时参加办公会议。坚持请销假制度,党组成员双休日、节假日期间离开郑州,应向党组书记请假。坚持参加会议、各类活动报告制度,党组成员参加国家有关部委及外省有关单位组织的会议和活动,要事先向党组书记报告,不私自参加商务性活动。严格出国审批制度,委内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分管业务的党组成员要先与党组书记沟通后再提建议,禁止借因公出国之名公费旅游,委领导干部任期内出国次数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党组成员要自觉遵守委领导AB角替补制度,凡省政府分管省长主持召开的会议及活动,其业务对口的委领导原则上都要准时参加,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其他委领导要按照委主任办的调度及时补缺。党组成员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管理家属子女和司机等身边工作人员,履行好分管单位的管理责任。凡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干部的提拔任用严格按程序,不买官、不卖官,党组会议研究的问题,不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不干预工程招投标,不介绍工程、设计单位,不从事热点问题的中介活动;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不接受机关下属或企业吃请;严禁借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不接受超标准接待。自觉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收入申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