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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二○○八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二○○八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委(经委、物价局),委直属及代管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精神,切实做好二○○八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印发二○○八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按照《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和《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落实“五五”普法各项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切实把“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要认真抓好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关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深入学习《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读本》,重点掌握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实施的《物权法》、《反垄断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

  三、要进一步做好法制培训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将采用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举办依法行政研讨班、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加强对各省法制工作队伍的培训。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灵活方式,紧密围绕发展改革工作需要,重点做好招标投投标、价格管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干部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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