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评选江苏省土地、地质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
(苏国土资发〔2008〕142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各处、室、局,厅各直属单位,省土地学会、省地质学会:
开展江苏省土地、地质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目的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激励我省国土资源广大科技人员开拓创新,积极营造良好的科学、创新氛围,促进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作出新的贡献。省国土资源厅、省科学技术协会自2004年开展江苏省土地、地质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以来,对促进我省国土资源系统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08年评选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在我省国土资源领域从事国土资源科学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并取得获奖成果的主要完成人。
2、在国土资源领域积极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在转化应用方面成效突出,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主要完成人。
3、在国土资源管理方面具有创新性,在管理政策、制度、方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并取得显著效益的主要完成人。
4、在科学普及、科技管理、人才培养、科技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主要完成人。
5、已获2004、2006年度江苏省土地、地质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的人员,近年来有获得省、部级奖励的新成果。
二、评选对象
凡在我省从事国土资源管理、科研、教育、生产和其他相关工作,在各自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的科技工作者,符合评选条件之一的均可推荐申报。
三、组织领导
省国土资源厅、省科学技术协会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由省国土资源厅、省科协、省土地学会、省地质学会等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实施和审定。同时设立江苏省土地、地质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四、表彰奖励
1、江苏省土地、地质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期限为两年组织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