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车辆生产企业生产一致性及整车出厂合格证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经委)、各车辆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车辆生产企业产品一致性及整车出厂合格证管理相关规定,有效防范倒卖、伪造、假冒、转让车辆产品合格证等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我委将于近期开展车辆生产企业产品生产一致性及整车出厂合格证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要进一步加强对车辆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认真按照近期国家出台有关合格证管理的相关规定和生产一致性检查的要求对所属企业逐一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于2008年6月20日前上报我委,我委将组织检查组进行重点抽查。
二、各车辆生产企业应认真配合检查,严格按照检查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拒绝、妨碍、阻挠检查的企业,我委将视情节轻重报请国家发展发展改革委按《公告》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企业应根据检查需要提供2007年至今上传的产品合格证数量,实际产量,实际销售额(近两年获得公告资质的企业报全部数量)等相关材料,并认真填写《车辆生产企业整车出厂合格证自查表》(附件)备查。
四、检查组由从事车辆产品设计、检验、产品审查等工作的国家和省车辆专家库成员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组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机抽查在线产品、库存产品及企业相关资料。检查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守企业秘密。检查全过程接受省、市发展改革委及企业的监督,并严格按照国家《公告》管理相关规定公平、公正地履行职责。
五、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当即将企业所提供的资料全部退还给受检查企业,并将检查基本情况及检查报告上报我委。检查报告需经企业法人、省辖市发展改革委配合检查的工作人员认可并签字。
附件:车辆生产企业整车出厂合格证自查表
二○○八年五月七日
附 件
车辆生产企业整车出厂合格证自查表
企业名称: 填表人及电话: 填表日期:
序号
| 车辆型号
| 上传合格
证编号
| 上传合格
证时间
| 车辆购买单位
或用户姓名
| 购买者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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