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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水电工程防震抗震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水电工程防震抗震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小浪底水利枢纽建管局(黄河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三门峡水利枢纽建管局、省水利水电实业公司,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汶川大地震对水电工程安全的影响,总结水电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防震抗震经验,进一步做好水电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加强水电工程防震抗震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能源〔2008〕1242号),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和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水电建设和运行的地震影响问题,总结和吸取本次汶川大地震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加强水电建设和运行管理中的防震抗震工作,把落实防震抗震措施作为水电建设和运行管理的重要内容。

  二、对小浪底、西霞院、三门峡水电站和回龙、宝泉抽水蓄能电站,各建管局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开展抗震安全排查工作,全面客观地评价本次地震造成的影响,复核工程防震抗震安全标准。同时,要加强备用电源和通讯等应急救灾能力建设,制定地震灾害应急预案,提高地震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三、各市发展改革委和省水利水电实业公司要全面摸查本地区、本企业中小水电建设和运行情况及本次地震造成的影响,研究提出加强中小水电建设防震抗震工作的具体措施,提高中小水电站的防震抗震能力。

  四、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和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要根据本次地震对不同开发方式、不同坝型、不同设防标准水电工程的损毁程度和影响情况,检验和复核水电工程不同抗震设计及措施的抗震效果,结合我省不同区域地质地震条件,进一步完善我省水电工程防震抗震设计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

  请各市发展改革委、各水利枢纽建管局、省水利水电实业公司和有关单位按照发改能源〔2008〕1242号文件和上述要求,抓紧开展有关工作,并于6月23日前分别将地震影响调查、工程安全排查、工程抗震复核、小水电情况摸查等有关情况,以及进一步加强水电工程建设防震抗震工作的措施和建议上报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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