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设省级医保网络备份线路的通知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设省级医保网络备份线路的通知
(浙劳社办〔2008〕55号)


省级各定点医疗机构、药店:

  鉴于目前省级医保系统仅采用电信网络,没有其他备份线路,曾因电信通信链路故障多次中断,造成参保人员无法刷卡结账。为进一步提高网络可靠性,确保系统畅通运行,维护社会稳定,给参保人员提供更优质服务,需要进行省级医保网络备份线路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按照逐步推进、分步建设的原则,先对三级医院进行备份线路建设,以后分批推进。

  二、建设时间

  2008年7月15日前完成所有三级医院备份线路建设。

  三、建设费用

  省级医保备份线路建设主要涉及路由设备升级、安装实施和线路租用,中心端建设费用由省劳动保障厅信息中心解决;医院端建设费用由各定点医疗机构筹资解决。

  请各定点医疗机构积极配合,按照省级医保网络备份线路建设的工作安排,做好相关准备。省劳动保障厅信息中心、省医保中心要积极按各自职责,做好省级医保网络备份线路建设工作。

  联系人:省劳动保障厅信息中心 何鸣涛 电话:85119169

  省医保中心 陆建华 电话:85119014。

  附件:浙江省级医保网络备份线路建设规划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浙江省级医保网络备份线路建设规划

  一、网络现状
  目前省级医保数据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联网采用电信的MPLS-VPN技术组网,没有备份线路,缺少必要的冗余保护。

  网络拓扑(略)

  二、备份线路选型
  以MPLS-VPN方式组网有以下优点:

  1)全网采用三层接入方式;

  2)建设、维护成本低廉;

  3)联网单位的增减不会对专网内用户造成任何影响;

  4)带宽较高,并可根据用户需要定制,方便升级;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