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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龙岩市落实省委、省政府2008年为民办实事水源保护生态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龙岩市落实省委、省政府2008年为民办实事水源保护生态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综〔2008〕117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水源保护与废气等生态环境整治”是省委、省政府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0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08]6号)和省环保局《2008年“水源保护与废气等生态环境整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市环保局拟定了《龙岩市落实省委、省政府2008年为民办实事“水源保护生态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现转发你们,请抓紧认真组织实施。
  附:《龙岩市落实省委、省政府2008年为民办实事“水源保护生态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龙岩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龙岩市落实省委、省政府2008年
为民办实事“水源保护生态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一、饮用水源保护
  (一)城市湖库型饮用水源保护
  工作目标:重点整治2个城市湖库型饮用水源。建设4公里的隔离设施;关闭水源保护区内3家排污单位。
  具体内容:
  1、建设隔离设施
  在龙岩东肖水库等2个水源保护区人为活动较频繁的边界设置围网,工程总长4公里(具体内容见附表1)。
  2、关闭排污单位
  关闭东肖水库一级保护区内的一笑谷饭店、静舫娱乐和废水直接排入一级保护区内的碧水山庄。(具体内容见附表1)
  (二)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
  工作目标:规范设置53个水源地水源保护区标识;建设总长5.6公里的隔离设施。
  具体内容:
  1、设置水源保护区标识
  规范设置53个建制镇水源保护区标志牌(含界标、警示牌)(具体详见附表2)。
  2、建设隔离设施
  在水源一级保护区人为活动较频繁的边界设置围网,工程总长5.6公里(具体详见附表3)。
  二、进度安排
  2008年4月,根据省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具体项目的进度要求、责任部门。按省环保局提出水源保护区标志牌和围网制作技术统一的规格和材质等要求,组织辖区内水源保护区标志牌和围网建设的统一招标。
  2008年5-7月,各地水源保护区标志牌和围网建设全面开始。完成53个建制镇水源保护区标志牌的设置。完成水源保护区围网建设9.6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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