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洛阳市两基工作示范县和两基工作先进区的决定
(洛政〔2008〕89号 二〇〇八年七月七日)
我市“两基”工作自1999年通过省政府检查验收以后,各县(市、区)能够继续坚持“两基”重中之重的地位不动摇,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进“两基”巩固提高。特别是在2007年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中,各县(市、区)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标准,查漏补缺,积极整改,其中新安县代表省政府接受国家教育督导团的检查并顺利通过了验收。为了及时总结经验,激励先进,根据市“两基”工作督导检查结果和一年来各县(市、区)“两基”工作开展情况,经研究决定,授予新安县、栾川县洛阳市两基工作示范县称号;授予涧西区、洛龙区、吉利区、西工区洛阳市两基工作先进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县(区)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保持荣誉,与时俱进,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其他县(市、区)以受表彰县(区)为榜样,对照“两基”标准,加大整改力度,尽快提高工作水平,为加快实施科教兴洛战略、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