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8月8日至9月17日)
奥运会召开至残奥会闭幕为第二阶段,要落实“平安奥运行动”严格控制阶段的各项措施。市和区、县商务局要选定监测(控)点,对全市涉奥场所周边2901家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和中外宾客集中购物的重点街区、重点单位采取严格控制措施,实时监测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运行情况,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要加强对企业运营情况的信息收集,保持联络畅通。
要确保经营单位落实好领导带班、各级值班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保证安保人员在岗尽责;确保严格落实实时巡查和安全检查制度,保证经营场所安全出口畅通、疏散通道无遮挡和挤占;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根据事件实际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科学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疏散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阶段(9月18日至10月7日)
残奥会后至“十一黄金周”为第三阶段,市和区、县商务局应及时启动假日安全生产机制,做好客流量增加的各项应急准备,提前做好节日期间安全检查工作方案,严防奥运会过后可能出现的安全监管管理的松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十一黄金周”商业运行安全。
五、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市和区、县商务局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百日安全大检查”行动,对整体工作部署要亲自过问,亲自把关,认真负起领导责任。要结合工作重点和实际,制定具体的督查、检查方案,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局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的制度。
(二)加强联动。市和区县商务局要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动,突出安全监管的“叠加”效应。采取联合、专项、突击执法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执法检查方式,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全力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对待群众举报,严肃查处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依法应予处罚的行为,决不姑息,坚决予以高限处罚。对有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依法报相关部门处理,直至停业整顿。
(四)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媒体的力量,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和网络等传播渠道,对此次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曝光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要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畅通社会举报渠道,努力形成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人人喊打”、“无处躲藏”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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