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阶段
根据奥运工作重点时间节点,本市城市运行工作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赛前准备阶段(6月1日至7月19日)。
承担本方案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部门及相关区县政府,要本着“人员到岗、职责明确、任务落实、运转高效”的原则,在本阶段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6月上旬,细化方案。各单位要结合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细化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方案、预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人员到岗、措施到位。
6月中旬,组织演练。继续加强综合技术和专业队伍的组织演练,针对存在的不同安全风险,深入研究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发生。
6月下旬,检查验收。对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加强日常巡查、专项抽查,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整改并排除。
在6月底前,各项工作全部就绪。7月1日,开始城市运行数据采集、监测和信息报送工作。7月20日前,逐步进入赛时阶段。7月上中旬,市政府将适时对各区县、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赛时运行阶段(7月20日至9月20日)。
7月20日至8月7日,巩固赛前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成果,深入查找问题,坚决堵塞漏洞,平稳进入赛时运行状态。
8月8日至9月20日,全面执行本方案的各项措施和要求,做好赛时和转换期的各项保障工作,确保城市运行平稳、安全、有序和高效。
(三)赛后收尾阶段(9月21日至10月8日)。
在残奥会结束后,结合奥运会、残奥会总结会和国庆节假日工作,认真做好奥运期间城市运行总结和收尾工作,逐步转入日常城市管理和运行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奥运期间,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总指挥部及运行指挥部的领导下,市政府负责城市日常管理和城市运行保障工作,市应急委负责领导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和各类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原则上,以奥运场馆安保红线为界,红线以外城市运行工作由市、区两级政府按照部门履职和属地管理负责保障,红线以内由奥运场馆运行团队重点负责保障。按照奥运融合体制和奥运场馆“双向进入”的领导体制,形成内外沟通、协调、联动机制。对于奥运场馆内出现的突发公共事件,按照本市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