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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城市运行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商品供给。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交通委、市农委、市农业局、市粮食局等有关部门执行生活必需品供应商业服务业奥运期间外围保障工作方案。做好粮油、蔬菜、肉蛋奶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为主的商品供给,主动协调周边省区市,保障市场衔接顺畅。加强运输调度,缓解区域、结构、时段的不平衡引起的供应紧张。充分考虑奥运需求,完善重要物资储备制度。鼓励企业适当增加商业库存,特别是增加粮油等小包装库存,以备市场应急投放。

  (三)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

  由市信息办牵头,会同市通信局、市公安局、市安全局等有关部门执行奥运通信和信息安全保障方案。保障本市政务网络、公共信息网络的基础设施与信息安全。统筹组织本市通信资源,为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应急通信保障。做好奥运专属无线电的保障和管理工作。加强奥运场馆及周边区域的电磁环境监测,开展以奥运频段和奥运区域为重点的清理整顿工作,努力为奥运创造良好的电磁环境。奥运期间,实现本市涉奥区域移动通信信号100%覆盖。

  (四)安全生产。

  由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牵头,会同市国资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有关部门执行奥运安全生产保障方案。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及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工作。5月27日至9月17日,对部分化学品销售实行严格的实名制和登记制度。对奥运场馆、驻地及行车路线周边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监管,及时排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依法采取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严密监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物资,随时应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6月至7月间,在全市范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五)交通组织。

  由市交通委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工业促进局、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执行奥运交通保障方案,采取交通限行和公共交通保障措施:一是设置奥林匹克专用车道,供持有奥运专用车证车辆行驶;二是在7月1日至9月20日期间,分阶段削减机动车总量,黄标车全天禁止上路行驶,实施机动车单双号行驶;三是提高公共汽车、地铁、出租汽车等交通运输能力,满足乘客出行需要;四是本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错峰上下班;五是对外地进京、过境车辆分别实行限行和绕行措施;六是保证生产、生活和应急工作等方面的特殊需要,制定执行交通运输保障措施。同时,加强对本市6个奥运公交场站的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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