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宝安、龙岗两区的住宅区配套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标准由区价格主管部门在不高于全市统一标准的原则下另行制定并公布。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深圳市物价局关于发布〈深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价管字〔2006〕47号)、《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补充通知》(深价管字〔2007〕3号)同时废止。
附件:1.停车场区域划分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收费标准
附件1
停车场区域划分
(一)一类地区包括:
罗湖商业片区:文锦中路、文锦南路以西、深港边境线以北、红岭南路(延伸至深港边境线)、红岭中路以东、笋岗东路以南围合的区域;
水贝片区:翠竹路以西、田贝一路、笋岗东路以北、洪湖东路、文锦北路以东、布心路以南围合的区域;
八卦岭片区:红岭北路以西、笋岗东路以北、上步北路以东、泥岗西路以南围合的区域;
上步、白沙岭片区:上步中路以西、深南中路以北、华富路以东、笋岗西路以南围合的区域;
福田南、滨河片区:红岭南路以西、深港边境线、滨河大道以北、福田路、福田河以东、深南大道、深南中路以南围合的区域;
福华新村片区:皇岗路以西、滨河大道以北、彩田路以东、深南大道以南围合的区域;
中心区:彩田路以西、滨河大道以北、新洲路以东、红荔路以南围合的区域;
彩电工业区:皇岗路以西、笋岗西路以北、彩田路以东、北环大道以南围合的区域;
车公庙:泰然一路以西、滨河大道以北、广深高速公路以东、深南大道以南围合的区域;
南山中心区:后海滨路以西、创业路以北、南海大道以东、滨海大道以南围合的区域;
南头北片区:南海大道以西、桃园路以北、港湾大道以东、深南大道以南围合的区域。
(二)二类地区:特区内一类区域以外的其他地区。
(三)三类地区:特区外所有地区。
附件2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收费标准
表1:住宅类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