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措施
(一)实施发展规划。各市州要按照省发改委制定的《马铃薯产业发展规划》(2006-2010年),结合当地实际,综合原料集散、能源供应、交通运输等基础条件,建设比较稳定的商品生产基地、原料供应渠道和加工流通体系,形成生产、加工与流通紧密结合的产业链,提高产业的整体效益。
(二)加大政策扶持。重点加大对种薯繁育的财政支持和加工企业的信贷支持。各级财政都要加大对马铃薯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省财政要逐步增加投入,重点用于脱毒种薯繁育和贮藏体系建设。省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向马铃薯产业倾斜,以贴息方式支持马铃薯精深加工项目扩建。对带动基地农户增收效果突出,自筹资金建设的马铃薯加工企业,可以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扶持。省发改委、省扶贫办要依托以工代赈和扶贫产业化资金项目安排,加快标准化专用型基地建设。省环保局在环境保护专项中支持龙头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和循环利用项目。相关部门要加强扶持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金融部门要加强金融服务,灵活运用贷款品种,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对信誉好、产品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广阔的骨干企业予以授信,满足企业对资金的需求。证券监管部门要帮助基础好的加工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做大规模。
(三)培育专业合作组织。发挥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织生产、推广技术、提供信息以及开拓市场方面的作用。继续抓好国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试点工作,省列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项资金,要把扶持马铃薯专业合作社作为重点之一,努力提高生产的组织化程度。调整充实省马铃薯产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进一步发挥行业组织在协调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反映行业意见,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促进产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四)加强产品研发。要充分发挥现有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的作用,重点支持马铃薯精深加工产品、终端产品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研发,强化科技支撑和自主创新能力。对产品研发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专家给予奖励。重点龙头企业要主动加强与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联系,建立技术依托,实现产学研结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五)争创知名品牌。要实施品牌战略,在不断扩大现有品牌市场地位的基础上,加大对“甘肃马铃薯”品牌产品的宣传力度,提高在国内外市场知名度,扩大市场份额。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和“甘肃名牌产品”称号的马铃薯企业,由省政府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相关部门要加大对生产基地、加工产品无公害、绿色产品认证和监管;加工、营销企业要改进产品包装,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努力打造“甘肃马铃薯”市场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