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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的通知
(深府〔2008〕13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

  一、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我市住房建设指导,改善和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满足居民的合理住房需求,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本规划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科学合理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结合本市资源和环境承载力,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统筹安排住房空间布局,促进住房建设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规划期内,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合理住房需求,不断提高居民居住质量和水平;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不断改善常住低收入人口的居住条件,力争2010年基本解决全市户籍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四)本规划的规划区为深圳市行政辖区,规划期为2008年至2012年。规划期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与住房建设相关的政策、计划,应与本规划相协调。

  二、住房现状与需求

  (五)住房现状。

  至2007年底,全市各类住房总建筑面积约2.6亿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约0.9亿平方米;政府组织建设各类住房及企事业自建住房建筑面积约0.5亿平方米;原村民自建私房建筑面积约1.2亿平方米。

  (六)“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前期完成情况。

  2006年,商品住房新开工面积609.46万平方米,其中90平方米以下的298.14万平方米;商品住房竣工面积581.87万平方米。2007年,商品住房新开工面积621.91万平方米,其中90平方米以下的355.99万平方米;商品住房竣工面积434.7万平方米。2006年-2007年,我市商品住房开发投资656.7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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