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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质监局等部门关于2008-2010年杭州市工业锅炉节能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附件:
  杭州市工业锅炉节能工作进度计划表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工作要求

主要区域分布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预计效果

完成317台有机热载体锅炉尾部余热利用的改造(每年完成改造100台)

2008年~2010年

有机热载体锅炉尾部排烟温度降至200℃以内,热效率提高12%

下城区1台、拱墅区3台、西湖区3台、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2台、杭州经济开发区4台、萧山区191台、余杭区71台、桐庐县3台、淳安县1台、建德市4台、富阳市6台、临安市28台

市质监局、

市经委

各区、县(市)质监局,各区、县(市)经贸部门

年节约标准煤20万吨

拆除集中供热范围内的蒸汽、热水锅炉

2008年7月~2009年6月

各区、县(市)政府公布锅炉名单,限期于2009年6月底之前拆除

由质监、经委等部门调研后提供

各区、县(市)政府

市经委、市质监局

集中比分散供热效率提高25%

在化工、冶金等行业推广低温余热回收技术,安装余热锅炉30台

2008年~2010年

有关单位通过会议、媒体树立典型示范企业,宣传、推广相关节能技术

拱墅区2台、萧山区15台、余杭区2台、桐庐县2台、淳安县1台、建德市4台、富阳市3台、 临安市1台

市质监局、市经委、市科技局

 

浙江大学高等院校、杭州锅炉厂

年节约标准煤约10万吨

在工业企业比较集中的区域实施联片供热改造

2008年~2010年

各级政府推动联片供热,以容量、参数较大、热效率较高的锅炉联片供热取代2T/h以下的小锅炉

各区、县(市)至少建立一个示范点

各区、县(市)政府

各区、县(市)质监部门,各区、县(市)经贸部门

集中比分散供热效率提高25%

对全市具有改造潜力的40台热电锅炉进行改造

2008年~2010年

1、完成20台75吨以下链条炉排改循环流化床,提高热效率9%

萧山区12台、余杭区5台、富阳市3台

市质监局、市经委

各区、县(市)质监部门,各区、县(市)经贸部门,杭州锅炉厂,市特种设备检测院,各区、县(市)财政局

年节约标准煤14.1万吨

2、完成10台链条炉

技术改造,提高热效率6%

余杭区3台、

建德市1台、富阳市6台

3、完成10台7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低、中温分离改为高温分离,提高热效率8%

杭州经济开发区3台、萧山区5台、富阳市2台

对全市1400余台4T/h以上(含4T/h)锅炉(含有机热载体锅炉)开展经济运行普查工作

2008年7月~2008年11月

初步掌握锅炉运行时间、负荷、煤耗、计量管理等情况建立能源监察平台

各区、县(市)

市质监局

各区、县(市)质监部门,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在普查基础上对4T/h以上(含4T/h)对热效率低、能耗高的锅炉进行技术改造

2009年1月~2010年12月

在经济运行普查的基础上实施技术改造

各区、县(市)

(注:分布情况待普查、热工测试后公布)

 

市经委、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

各区、县(市)经贸部门,各区、县(市)质监部门,杭州锅炉厂

年节约标准煤25万吨

对全市蒸发量0.5T/h以上(含0.5T/h)的3810余台在用工业锅炉施行水质监测

2008年~2010年

使全市3810台0.5T/h以上的锅炉基本处于无垢运行状态

各区、县(市)

 

市质监局

各区、县(市)质监部门,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推广工业锅炉的水煤浆燃烧技术

2008年~2010年

计划在全市4T/h以上、35T/h以下的锅炉推广水煤浆燃烧技术100台以上

上城区2台

下城区2台

拱墅区4台、江干区4台、西湖区2台、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3台、 萧山区40台、余杭区30台、桐庐县2台、建德市5台、富阳市6台

市经委、市质监局、市科技局

 

各区、县(市)经贸部门,各区、县(市)质监部门

提高热效率10%,年节约标准煤6万吨

推广链条炉分层燃烧装置

2008年~2010年

全市2300台2T/h及以上(含有机热载体锅炉)锅炉加装链条炉分层燃烧装置

各区、县(市)

(注:分布情况待普查后公布)

市经委、市质监局

 

各区、县(市)经贸部门,各区、县(市)质监部门

提高热效率5%,节约标准煤6万吨

开展企业法人、司炉工、安全管理人员工业锅炉节能培训教育

2008年~2010年

由市质监局编写《工业锅炉经济运行与改造》等教材,3年内对全市一万余名司炉工、三千余名锅炉房安全管理员进行一次系统的锅炉节能技术培训

各区、县(市)

市质监局、市经委、市安全监管局

各区、县(市)经贸部门,各区、县(市)质监部门,各区、县(市)安全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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