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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关于援外人力资源开发合作项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关于援外人力资源开发合作项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青政办〔2008〕79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商务厅《关于援外人力资源开发合作项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六月二日

援外人力资源开发合作项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省商务厅 二○○八年五月)

  为有效预防和解决援外人力资源开发合作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突发事件,规范和加强援外项目参训学员在青海学习期间的组织管理,保证培训项目的安全和顺利进行,根据《商务部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援外项目培训的特点,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在培训过程中应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高度重视,统一领导;反应快速,协调有力;周密部署,措施得当;注意影响,万无一失”的总体方针和“外事无小事”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预防机制,确保参训学员在青食、宿、行各方面的安全。当突发事件发生后,在省政府和商务部的领导下及时、妥善地进行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缩小影响,保证援外培训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针对的是在援外人力资源开发合作项目中,参训学员在青海培训期间由于政治事端、治安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重大疾患等引发的,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违反我国法律或严重影响我援外项目正常顺利开展的突发事件。一旦发生上述事件,即应启动本预案。

  三、组织领导

  为及时有效地处置涉外事件,成立由省政府主管副省长为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商务厅厅长为副组长,省政府办公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外事办、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西宁海关、省民航管理局、西宁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应对援外培训项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职责:

  组 长:负责应急处理的决策、全面指挥和分工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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