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OO八年四月十日 东政发〔200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化我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作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07〕9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深化改革中增活力,在创新机制中求发展;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加大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力度,合理布局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有效发挥其主导和带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为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精干高效,科学设置机构,优化队伍结构,合理配置农业技术推广资源;坚持政府主导,支持多元化发展,有效履行政府公益性职能,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鼓励进行探索和实践;坚持统筹兼顾,与县乡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有机衔接,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三)总体目标。着眼于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优化布局、充实一线、创新机制等一系列改革,逐步构建起以政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功能完善、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综合设置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根据鲁政发〔2007〕97号文件关于明确公益性职能、合理设置机构的要求,我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原则上在现有乡镇农业服务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种植业、林业、渔业、水利、农机、种子等机构的公益性服务职能,设置“乡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主要承担以下公益性服务职能:1.农业技术指导服务,引进、试验、示范关键农业技术。2.发布、传递、反馈农村市场、农业科技、农资供求、农村饮用水水质等涉农信息。3.对农民进行农业政策、科技、技能教育培训。4.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5.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森林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6.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排涝服务。7.接受农民生产技术咨询,提供应急求助服务,处置农业突发事件。8.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农业行业协会。9.其他公益性服务。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