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设厅关于贯彻执行《2008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建办[2008]36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建设环保局):
现将《2008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政府决定,今年继续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此,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8]80号),强调评议工作规模不变,力度更大,要求更高。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把握四个特点:
(一) 在评议对象上,与去年相同。各设区市、县(市、区)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建设环保局纳入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对象;全省建设系统其他主管部门和单位(包括:规划局、城市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园林绿化局、市政公用事业局、市容环境管理局、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按照当地政府的部署和安排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二) 在评议内容上,今年突出关注民生、服务群众这一主线,要求评议对象根据本单位和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抓好在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和今年评议活动中收集的群众意见与建议的整改落实。
(三) 在组织实施上,继续按照去年“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成果共享”的办法进行。与去年不同的是,设区市被评单位的民主评议工作,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主管部门会同各设区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四) 在评议方法上,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现在开始,至11月底结束。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不明显区分时间阶段,只规定具体工作任务。检查评估方法,改去年由省主管部门检查评议为今年由省、市两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评估。检查评估主要围绕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收集的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2008年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收集的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2008年本单位、本部门自查自纠中收集的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分别于6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9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及督促整改情况汇总报省建设厅评议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