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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油田存续企业加快改制与发展的意见

  6.加快园区建设,为油田存续企业打造加快发展平台。加快东营经济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特别是油田工业园建设,围绕打造油田存续企业聚集区、石油装备产业高新区和油地结合示范区,积极引导油田存续企业进园区发展。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完善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为入园区存续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完善“一站式”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为入园区存续企业提供项目全程代办和“绿色通道”服务,确保重点项目及时开工建设。
  7.强化市场经济意识,积极引导油田存续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在巩固油田市场的同时,引导企业积极拓展外部市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物流等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引导企业与国内外大企业协作配套,进入国内外大企业的产业链或采购系统。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经贸合作交流会、展览会及公开招标等活动,不断增强市场开拓意识。指导企业明确市场定位,实施差异化、专业化、错位化经营,突出特色,向多业种、多业态发展,由同层次过度竞争转向分层次多向竞争。引导企业以资产、品牌、经营管理技术为纽带,通过资本运作、区域合作、连锁经营、物流中心共享等方式,做大规模,做强主业,增强市场竞争力。简化出境手续办理程序,指导帮助企业做好境外市场开拓和境外营销机构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开拓境外市场。
  8.实施品牌战略,支持油田存续企业争创知名品牌。加强宣传引导,增强油田存续企业的商标意识和争创名牌意识,引导改制企业及时对产品和服务进行国内外商标注册、申请中外名牌。保护油田存续企业自主品牌,完善品牌建设激励机制,鼓励创建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特别是国外先进标准,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积极帮助油田存续企业做好自主品牌创建和推荐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及时指导其做好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著名品牌工作。对被认定为驰名、著名商标、品牌的改制企业,享受地方企业的奖励政策。加大对油田存续企业的商标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侵权行为。
  9.积极引导油田存续企业搞好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指导企业编制节能减排规划,强化能源计量管理,加强对企业节能管理人员和重点用能岗位操作人员的节能培训,深挖节能减排潜力。对符合条件、节能效果显著的项目以及列入我市“十一五”期间重点扶持和推广的重大节能技术、重大节能装备和重大节能示范项目,优先给予扶持,并帮助争取国家和省政策资金支持。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在贷款贴息、项目补贴、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支持。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工程,支持创建循环经济型企业,建设循环经济型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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