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协调驻东营部队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2:
东营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办公室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措施和建议。
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四、协调、督促全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五、参与研究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六、负责市政府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
七、组织协调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八、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市政府安委会召开会议的贯彻落实。
十、承办市政府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3:
东营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职责
一、在市政府安委会领导下,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定期分析行业、领域和单位内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三、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所监督管理的行业、领域和单位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做好督促检查,及时向市政府安委会报告相关情况。
四、组织协调所监管行业、领域和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和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