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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市邮政公司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办劳动仲裁特快专递业务的通知

  六、档案及查询
  (一)11185及各受理部门、投递部门要做好“劳动仲裁专递”邮件的查询及解释工作。
  (二)各档案部门对“劳动仲裁专递”邮件的档案要统一管理,单独整理归档。
  七、特殊情况处理
  (一)“劳动仲裁专递”邮件在寄递过程中,如发生丢失、损毁,相关部门应迅速查清责任,并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协商,补办相关手续,免费重新寄递。
  (二)“回执联”在投递局反馈收寄局的寄递过程中,如发生丢失、损毁,收寄局迟迟未能收到的,收寄局应及时向投递局查询。投递局应及时传真反馈“名址联”,由收寄局复印,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速递业务主管部门公章后,送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三)遇“劳动仲裁专递”邮件因特殊原因无法寄退回执联的,可由收寄局在邮政速递查询网下载投递情况,加盖查询部门日戳后送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劳动仲裁专递”送达证明。
  八、本操作要求中未及部分,按照《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特快分册》及有关业务规定执行。

  附表:1. “劳动仲裁专递”邮件交接簿
  2.“劳动仲裁专递回执”寄退清单
  3.“劳动仲裁专递邮件”回执、退回邮件交接清单

  附表1:
  ××速递公司(局)“劳动仲裁专递”邮件交接簿
邮件号码案件号收寄日 期收件人地址反馈回执时间收到回执签字(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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