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做好除害灭病的监测、技术指导和科学研究工作。
(六)搞好健康教育网络建设,以及社区、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和禁控烟宣传。
(七)加强医疗单位的垃圾污物、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
六、市规划局
(一)依法做好城市规划,提高房屋卫生设施的合理设计,推行符合卫生要求的新型住宅。
(二)制定全市城乡、风景名胜区的环境卫生及环卫设施的规划。
(三)加快对棚户区、低洼区的规划。
七、市国土房屋局
(一)对居民住宅区逐步实施物业化管理,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保证居民小区的卫生管理达到标准。
(二)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搞好房屋的设施维修,维修施工场地要规范化管理。
八、市工商局
(一)加强各类市场及早夜市(非法摊区除外)的规范化管理,各类市场特别是早夜市的审批,要把是否影响市容市貌及居民生活环境作为前提。
(二)取缔有固定经营门点的无证商贩和“黑加工点”。
(三)取缔烟草广告。
(四)严格审批城区内的废品收购站(点)。对影响市容市貌及居民正常生活环境的,不予审批;对已审批的,要加强管理,使其达到卫生标准。
(五)依法加强对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
九、市交通局
(一)做好客运车辆、候车站(点)和城市(镇)公路出入口的卫生管理。
(二)搞好长途客运站的站容站貌和室内外环境卫生,加强候车室内食品经营场所的卫生管理。
(三)加强候车室和客运交通工具的禁烟工作管理。
十、市水务局
(一)搞好城市生活饮用水的水源、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的环境、水质、水箱卫生管理。
(二)结合农业水利建设,搞好水源保护和水厂建设管理,保证农村饮用水卫生安全。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
十一、市公安局
(一)配合城建部门做好城区停车场的环境卫生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交通秩序整治,协助做好汽车尾气和噪声污染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