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送内容。政府信息报送坚持“谁制作,谁报送”、“谁获取,谁报送”的原则。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
《条例》和《
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要求,将2008年5月1日以后形成或者变更的、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分送“大连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大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大连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由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送交“大连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大连市人民政府公报》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统一送交“大连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报送工作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保证报送的政府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安全。
3.报送时间和份数。各部门、各单位要自政府公开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该信息录入到“大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同时将该信息的纸质文本分送“大连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每个中心报送2份。《指南》和《目录》由市政务公开办按年度统一提供,每个中心提供5套。《大连市人民政府公报》由市政府法制办按期提供,每个中心提供5册。
4.报送工作的管理。各查阅中心负责政府公开信息的接收登记、分类编目、对外公开等工作。各查阅中心要设立电子阅览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并与“大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zwgk.dl.gov.cn/)实现链接,方便广大群众网上查阅政府信息。市政务公开办每半年通报1次政府公开信息的查阅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和各部门、各单位公开信息送交情况。
5.报送工作的监督机制。市政务公开办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政府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的督查,并将各部门、各单位政府公开信息报送工作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体系。
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要参照本通知,做好本地区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
“大连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联系方式:
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西岗区迎春路2号(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3楼)
联系部门:政务公开处
联系人:孙成滨
联系电话:66663367
市档案馆
地 址:中山区中南路49号(市档案馆211室)
联系部门:档案资料管理处
联系人:翟兆国
联系电话:82880795
大连图书馆
地 址:西岗区长白街7号(大连图书馆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