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改造群测前兆手段中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观测条件和环境,采用智能化、数字化、精度高的地震监测仪器设备,逐步更新现有观测手段。市地震局配套观测仪器,支持柞水县新建地震测报站,为山阳中学测报站和镇安测报站增建断层气观测手段。市县区依法做好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
4、强化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管理
确保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是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的根本性措施。要认真贯彻《国务院
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和施工审批的必备内容,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与监督。以城市建设为重点,重大建设工程、次生灾害源工程和生命线工程必须经过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抗震设防要求;一般建设工程都能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进行抗震设防,不得随意降低国家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发改、城建等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切实把地震部门确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凡没有经地震部门审批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工程,发改部门不予批准备案,建设部门不予批准施工。
积极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以新农村建设为切入点,结合移民搬迁扶贫工程,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地震、城建等部门要为民居示范工程免费提供抗震设防知识图册,宣传引导农民和城镇居民采用具有抗震性能的房屋结构和建筑材料。对在地震烈度六度以上地区建房,地震、城建部门要严加管理和监督。
地震部门工作人员要熟悉防震减灾“一法五例八规章”,把学习贯彻执行国家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相关行政法规作为必修课。严格执法程序,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推进防震减灾各项工作。
5、落实破坏性地震应急措施
市县区政府及其主要工作部门依据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
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有关规定,及时修订和完善本级政府和本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组建高效的指挥决策机构和拉得出、用得上的应急抢险救灾队伍;重点抓好地震、民政、建设、通讯、交通、电力、公安、消防、卫生等方面的工作;充分发挥武警和驻军在抢险救灾中的骨干作用;做好救灾物资、设备、药品、食品等物品的筹集和供给方案。配置适合地震应急现场工作的通信工具,使震情和灾情信息能够快速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