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禁铺张浪费,大力开展全民节约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决反对和制止铺张浪费,停止财政支持新建行政办公楼、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工程。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节约,到基层调研务必要轻车简从,严格公务接待,不准到上级领导机关所在地用公款宴请领导机关工作人员,不准利用各种学习、培训、出访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不准部门与部门之间在办理公务活动中互相吃请。要坚持勤俭办事,积极挖掘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在能源、设备等方面的节支潜力,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积极消化经费压缩后形成的财力缺口。要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有关规定,在确保国家规定的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前提下,严格清理巧设名目乱发、超标准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坚决刹住乱开口子、滥发钱物、互相攀比等不正之风。要积极倡导全民节约活动,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节约型企业、节约型社会创建工作,聚集有限财力,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四、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压缩开支目标如期实现。今年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一律压缩6%用于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节支措施,强化工作目标责任制。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压缩经费、节约开支的措施和办法,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既要确保正常的工作运转,也要保证节支目标的如期实现。要加强督促检查,将压缩经费支出工作列入今年市、县区两级政府专项督查内容,及时组织对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节支目标、节支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定期通报、统一考核。要严肃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对领导重视不够、节支措施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督促整改;对不贯彻落实市政府决定,违反财经纪律,出现铺张浪费、胡支乱花、严重超支等问题的,要按照有关制度和规定给予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违反抗震救灾工作纪律、严重违反财经工作纪律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压缩经费开支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扎实搞好节支资金监督、使用和管理,确保节支资金用于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