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完善无线电管理数据库建设,搞好频率台站数据库、电磁环境监测数据库和设备检测数据库建设并充分发挥效能,逐步建立起管理业务种类齐全、信息数据准确充实、技术功能完备的无线电管理信息网。做好台站设台审批和日常管理,严格实行无线电产品型号核准制度,定期对无线电台站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查处非法生产和非法销售无线电设备的行为。加大无线电监测力度,对电磁环境定期进行常规性的测试和分析,对易受干扰频段、重要无线电业务频段和常用频段定期进行重点监测,坚决查处滥用频率、乱设台站、盗用频率、自行组网、擅自改变频率用途、随意加大发射功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有害干扰,保证无线电电波秩序良好、台站运行良好,确保空中电波秩序安全、畅通、稳定。对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干扰公民正常生活秩序的无线电发射行为,安全、公安等部门要协助无线电管理机构依法予以查处。
四、加强无线电管理制度建设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无线电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内外关系协调、职责与任务相适应的无线电行业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审批、监管、执法和服务工作,做到全市无线电频率、台站联网审批,实现无线电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不断提高无线电管理水平。着重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框架内,依法制定完善无线电管理的各项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五、加强组织领导
无线电管理是社会综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工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把无线电管理纳入依法管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经费保障能力。无线电管理机构要建设管理有序、人员精干、技术先进、层次合理的高素质、高效能的无线电管理队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好无线电管理职责,将无线电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创造和维护无线电管理工作的良好秩序,促进无线电管理事业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