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OO八年五月五日 东政办发〔2008〕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有效利用无线电频率资源,保证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1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进一步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学利用无线电频率资源
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要加强与全市各设台单位的沟通与协调,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科学管理、有偿使用的原则,科学管理、规划和使用频率资源。积极倡导节约频率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频率资源,促进各种无线电业务协调发展,努力解决频率资源对经济建设的瓶颈制约问题,更好地服务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无线电频率管理的规定指配和使用频率,进一步完善频率资源的动态管理机制。结合无线电频率和台站年度核验工作,定期检查清理用频情况,准确掌握频率资源利用率。根据国家(行业)标准,严格控制在名胜古迹、风景名胜区设置无线电台站。对使用率低、长期闲置或逾期不办理续用手续的频率,依法及时清理、收回并进行调整和重新规划。
二、加大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省无线电管理“十一五”规划和市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要求,进一步完善无线电监测网络、无线电发射设备检测实验室和无线电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无线电管理技术支撑体系。把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性设施建设范畴,实行政府主导、政府投资、统筹规划。从提高利用效率、增强共享功能和适应未来发展需要出发,加强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的统一规划和建设指导。全面整合技术管理资源,建立布局合理、体系完整、技术先进、设备完善、利用充分的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建成具有远程控制、联合测向、重点监测等多功能的现代化监测网,实现对所辖行政区域陆海空全频段、全业务、全时段、全方位和无缝化的监测覆盖。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三、强化无线电管理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