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农村场镇前店后住房照明用电电价问题的复函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农村场镇前店后住房照明用电电价问题的复函
(2008年7月7日 川价函〔2008〕139号)
巴中市物价局:
你局《巴中市物价局关于农村场镇前店后住房合表照明用电执行电价的请示》(巴价格〔2008〕29号)悉,现复函如下: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