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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筑业、房地产业营业税纳税人认定及后续管理实施办法


  注: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编号说明:设区市简称+县(市、区)局简称+J+***

  附表二:
  房地产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 元(列至角分)

纳税人名称

 

认定编号

 

税务登记证号

 

税务登记时间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职业

 

注册资本

 

主管分局

 

资质

 

固定经营场所

是□  否□

是否符合电脑开票条件

是□  否□

营业税    缴纳方式

□定期定额     □查帐征收

企业所得税  缴纳方式

□定期定额     □查帐征收

上年销售不动产收入

 

实纳营业税

 

本年1月-- 月销售不动产收入

 

实纳营业税

 

备注

 

 填表人(签章)

 纳税人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声 明 

  此申请表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填报的,我确定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我承诺我单位执行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办法及税务机关相关要求,按照规定进行建筑业工程和房地产业项目登记。

       企业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基层分局经办人意见(注明日期)

 

基层分局局长意见(注明日期)

 

县(区)局主管部门意见(注明日期)

县(区)局局长意见(注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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