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成都市物价局转报成都市石室中学剑桥国际高中课程实验班收费标准的请示》的批复
(2008年6月30日 川价函〔2008〕126号)
成都市物价局:
你局《转报成都市石室中学剑桥国际高中课程实验班收费标准的请示》(成价费〔2008〕123号)文件收悉。此项目经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属于计划外招生,学生毕业后将同时获得成都石室中学及剑桥国际高中(A-LEVEL)的毕业证书。鉴于该实验班课程学习阶段将全部引进剑桥大学国际考试委员会设计的教学大纲及相关教材和课程设置,并聘请英国资深教学专家担任课程的学术校长,拥有教师资格证书并具有丰富经验的英国资深任课教师来教授课程等实际,经研究,现对你局转报的成都市石室中学剑桥国际高中课程实验班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对自愿报名参加剑桥国际高中课程实验班的学生,可按以下项目收费:
1、剑桥国际高中课程项目的学费标准为:高一年级每学期每生3万元,高二、高三年级每学期每生3.5万元。
2、教材费:根据学生选择的课程按实际价格收取。
3、考试费:学生参加由剑桥大学国际考试委员会(CIE)组织的全球统一考试费,按剑桥大学国际考试委员会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二、你局应督促该校在招生简章中如实介绍该项目有关教学和收费的情况,并与学生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