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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东政发〔2008〕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鲁政发〔2005〕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宽领域,充实内容,丰富形式,完善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组织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目标,切实提高各级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更好地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严格执法、全面真实、公正公平、注重实效、及时便民、有利监督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以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进行全面完整的公开。
  (三)工作目标。通过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使政府工作更加透明,行政事务运作和管理更加规范,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三、主要内容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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