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平台建设规划的通知
(青政办〔2008〕89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平台建设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八日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平台建设规划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
为有效发挥检测检验的技术支撑作用,更好地促进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扩大出口,促进经济发展,利用全省检验检测资源,建立完整地检验检测网络,提升全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能力,更好地发挥检验检测服务地方经济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为目标,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竞争力为主线,按照政府监督、行业管理、企业自律和市场需求的要求,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走开放式、联合式的合作创新之路,逐步建立健全省、州(地市)、县三级检验检测网络,形成政府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及社会服务性检验检测机构、企业内部检验检测机构为主体的公益性、基础性检测平台,提高检测服务水平,促进青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建设原则
统筹安排,分步实施。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的特点,对全省法定检验机构和授权检验机构统一安排,按照产品质量、食品安全、量值传递、特种设备等不同类型,确定检测平台的特点和发展目标,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积极稳妥地推进检测平台建设。
结合财力、突出特色。紧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在我省资源有优势、产业有基础和事关长远发展的若干重点应用领域,确定重点建设项目,增加对“高、精、尖”设备的投入,建设特色鲜明的青海质监系统检测平台。
合理布局、优化配置。综合各地产业特点,合理布局,按照整合、完善、提高的要求,加快系统科技资源整合步伐,形成科技创新的整体合力,最大限度发挥检测设备的潜能。防止和杜绝重复建设,避免资源浪费。